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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09 誰制造了慘絕人寰的輪奸案一位湖南少婦,剛出廣州火車站,就被人搶走行李。接著,警察來了,可警察不但沒有幫她找回行李,反而認定她是精神病患者,并把她送進一家收容性質的精神病醫院,投進關有數十名男人的屋子。在接下來的兩天兩夜里,她被眾多暴徒輪奸了…… 涂同、蘇萍夫婦是湖南人,去年7月与珠海一家公司簽訂了小飾品代理銷售協議。隨后,丈夫涂同到珠海,妻子蘇萍則回江蘇娘家籌款。然而,一場飛來橫禍徹底毀滅了這宗生意給小家庭帶來的美好憧憬。
警察把我送進“地獄”
今年7月16日,也就是那場飛來橫禍發生一年之后,在几位熱心的記者資助之下,已患有嚴重精神恐懼癥的蘇萍,由其父親陪同專程從江蘇赶來廣州,在本報廣東記者站斷斷續續地講述了一年前那段刻骨銘心的經歷:
那天(1999年7月11日)中午,我下了火車,一手提著一個皮箱,肩背行李包,胸前緊緊抱著一個布娃娃,隨著擁擠的人流來到廣州火車站廣場。
當時天正下著雨,廣場亂哄哄的。突然,不知從哪里突然躥出几個凶神惡煞般的人,几下就搶走了我的皮箱和行李。
我惊呆了,繼而坐在地上大聲哭喊。箱里不但有我的全部衣物和家用,而且還有向親朋借來的4000多元錢。我今后怎么過啊!慶幸的是,胸前的布娃娃沒有被搶走,因為怕出意外,我特意將8000多元縫在里面,時刻緊緊地抱著。
這時候,兩位巡警走了過來,也不說什么,拉起我就走。我赶快拿出揣在身上的結婚証、外出務工証和珠海市的暫住証遞過去,可他們連看都沒看,順手便扔了。隨后,我被強行推上了一輛后廂封閉的警車。
警車把我拉到了公安局的一間臨時留置室里。約一個小時后,他們話也不問,又強行把我拖上了那輛警車。我死活不肯上車,并大聲申辯,但他們毫不理睬。最后連我想撿起放在留置室椅子上的布娃娃,也不允許。
大約黃昏時刻,車到了康宁醫院。我被強行拽了下來,投進該醫院二樓的一間房里。
里面有几個老太太,也有很多衣衫襤褸的男人,個個身上散發著刺鼻的臭味。他們圍著我,不怀好意地笑著。
天黑不久,那房間里的一個男人就在眾目睽睽之下強奸了我。有很多人在幫他,還威脅要殺死我。我怕极了,衹是一個勁兒地哭喊,但不敢作任何反抗。進來几個小時了,也沒人告訴我這是個什么地方,簡直就是人們常說的地獄!
過了些時候,几個男人威脅著我,把我挾持上三樓一間有更多男人的房間里。在那里,兩個男人在几十個男人的起哄下,又分別強奸了我,直到我昏死過去。
究竟有多少男人強奸了我?我也說不清。當時他們強奸完我后,可能是看到我已經昏死過去,就把我推到房間的一個角落里。半夢半醒中,我已經沒有任何知覺了,衹是覺得又餓又累,同時還不斷有人在我身上蹭來蹭去,我不知道那時是不是也在被人強奸。
第二天,來了一個說是醫生的人,問我一些問題。我就把隨身裝在口袋里的電話號碼本給了那位醫生,請他給我丈夫家里打電話。次日凌晨,我丈夫找到了我。
就在我丈夫到來的几個小時前,一個男人又再次在眾目睽睽之下對我進行了強奸。有個人還抓了一把葯丸硬塞到我的嘴里……
當地公安局把啥都否了
1999年7月12日晚上10時多,在珠海打工的涂同接到湖南邵陽老家打來的電話,稱增城市康宁醫院電話通知,蘇萍因精神病被關在該院,需要一筆錢治療。
涂同滿臉困惑,妻子臨走時還是好好的,怎么突然成了精神病?他叫上一個同事,連夜赶到增城市,几經周折,于次日凌晨2時許才找到康宁醫院。
“她見到我們就大叫,我第一眼看上去,她已經被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身黑色的西服套裝,上衣扣子也沒有扣好,褲子很臟。”涂同痛心地說。
兩人把蘇萍叫到門外邊。蘇萍流著眼淚小聲地告訴丈夫,她被屋里的人輪奸了,她可以認出那些人。飽受惊嚇的蘇萍一再提醒丈夫,這里的人很凶,千萬不要大聲說話,也不要吃這里的東西,吃了以后會暈倒……
涂同要將蘇萍帶走時,一個被稱為“牢頭”的男子說:“這要等老大來。”一直捱到早上8時多,收治區區長黃義福來了。涂同向他交涉,要求放人。經過討价還价,并私下塞給黃200元“紅包”,放人的費用才從幵初的2000元降為500元。涂同交完款,取了收据,這才領走蘇萍。
一出了醫院大門口,蘇萍號啕大哭。同樣感到悲痛欲絕的涂同赶緊向110報警。大約十几分鐘后,來了一位騎著摩托車的民警,將他們3人帶到當地的增城市鎮龍鎮公安分局。
涂同說:“辦案的警察很不耐煩,簡單地問了几句,當時沒作筆錄。”后來,他們派了四五個人,与涂、蘇等人一起來到康宁醫院。
鎮龍鎮公安分局就在康宁醫院的旁邊。在精神病盲流收治區內,民警命令里邊的所有人站成一排,讓蘇萍指認強奸她的人。蘇萍當場指認出八九個犯罪嫌疑人,并說有很多人圍著看,那個看門的人強奸了她兩次。
指認后,涂同提出,房間里的席子上有明顯的污物,要求警方將其作為重要的物証帶走,并控制被指認的犯罪嫌疑人,防止他們逃走。但是,民警沒有理會。
民警剛走不遠,蘇萍夫婦突然發現,有兩個被指認的犯罪嫌疑人被放出來了。涂同立即追上去向民警報告,這几位民警衹好將那兩個被放出來的人和“牢頭”扣起來,并責令醫院不要放人。
下午,民警叫來法醫,將蘇萍帶到康宁醫院做檢查。盡管涂、蘇二人堅決反對到案發醫院檢查,但沒人理會他們的意見。等他們一行再次來到康宁醫院時,涂同吃惊地發現,原來污穢不堪的席子、地板已被擦洗得干干凈凈,不懂辦案程序的涂同本能地意識到,案發現場最重要的証据已經被人為地破壞了!
做完鑑定已是下午5時多,涂同又買來一條新褲子,給妻子換上,將案發時那條上面沾有暴徒們點點精斑的褲子作為証据留給警方。
之后,涂同從查閱到的被收容人員登記表上看到,妻子是被廣州市流花公安分局以“精神病患者”的身份送到康宁醫院的。表格上填寫的內容是:姓名:無名氏﹔性別:女﹔年齡:35歲(實際年齡為26歲───記者注)﹔收容原因:有精神病。下面有經辦人、流花公安分局巡警劉國宏“建議收容治療”的簽名,批准人為蘇左友,日期為7月11日。
回到珠海后,涂同還是不放心,他于1999年7月27日向珠海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控告。該院很重視,隨即將控告材料轉往增城市人民檢察院,同時告知涂同,案情重大,應立即向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舉報。涂同夫婦為此深受鼓舞。
但就在這時,針對涂同夫婦的舉報,增城市公安局打來電話說,經過調查,“沒有這回事”。夫妻二人悲憤交加,當即赶往廣州,先后向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舉報和反映情況。
應當說,上述几家單位對此事是重視的,其中,廣東省公安廳當即指派廣州市公安局有關領導接訪。該局當即兵分兩路───到流花分局調查情況并查找布娃娃的下落,后涂、蘇二人得到的消息是“布娃娃被當作垃圾已扔掉了”﹔而另一路人馬帶著涂、蘇到達康宁醫院調查。
此時距案發時間已20來天,涂同說:“在醫院,當時被指認的那些人都被放跑了,又來了很多剛被收容的人。”
而且,時至今日,雖然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檢察院都受理了涂同夫婦的控訴,但經涂同的無數次催促,以上單位至今沒有給這對夫妻出具任何對事件的調查報告。
是醫院還是毒瘤
今年7月11日和12日,記者兩次來到位于廣(州)汕(頭)公路旁的康宁醫院。該院院長郭鏡航對記者提出的所有問題一概不予回答,衹是反复強調要經過上級批准。
此后,記者來到增城市衛生局。据該局局長陳德棠介紹說,康宁醫院是增城市衛生局下屬的一家綜合醫院。在1988年廣州市公安局、民政局、衛生局的文件和1993年廣州市衛生局文件里都規定:收治廣州街頭的病臥、傷殘及精神病“盲流”,通常由收容遣送中心收容后送到康宁醫院,經過治療后再由收容遣送中心負責遣送至原籍。
康宁醫院副院長高水容說:“按照當時的計划,收治這部分‘盲流’的床位是足夠的,但后來人越來越多,床位變得越來越緊張,因為是公安、民政和衛生部門3家共同管理,經費問題很難協調,所以,收治精神病‘盲流’的條件很差。蘇萍被作為‘盲流’收治后,放在一個大區,晚上沒人值班,也沒有保安,存在很大的漏洞。”
据調查,當晚收容蘇萍的精神病“盲流”收治區,不過是一個大房間,里面分成几間小房,其中有一間是女“盲流”住的。但所謂的几小間其實形同虛設,各小間房門沒有上鎖,更沒有專人看管,所有的傷殘和精神病“盲流”,不分男女,都可以在一大間內隨便走動,共用一個衛生間……
負責收治和管理精神病“盲流”的康宁醫院精神病科副主任黃義福向記者說,蘇萍不是廣州市里的收容遣送中心轉過來的,是由流花公安分局的兩位民警和一個“馬仔”送來的。她當時不肯下車,是強行拉進去的。“我在收容單上簽了名,然后由我們這里比較清楚的人帶進去的。”黃義福所說的“比較清楚的人”,是指被收容的無精神病的“盲流”。
但黃義福表示,他在查房時根本不知道發生了強奸案。“在12日下午,我又去查房,她寫了個電話號碼和自己的名字,我問她是不是叫蘇萍,她點頭,又問她電話號碼對不對,她肯定地點了點頭。我一看區號,是湖南邵陽的,离我的老家郴州很近,就產生了同情心,在當天晚上給她家打通了電話。第二天早上上班時,她老公來把她領走了。直到公安局的人來了,我才聽說里邊發生了強奸案。”
黃義福記得,當時房間里被收治人員有30多個男的,以傷殘的為主。“公安局的人來到后,叫她認人,我也進去了,她當場認出了10來個。”
康宁醫院副院長高水容翻幵筆記本說:“7月16日公安局帶走兩個,17日帶走34個,還有15人沒有帶走。這些人都是那個收治區的,有一部分是后來被收容進來的,反正公安局把他們帶走后,也沒有辦任何手續,我們至今不清楚他們的去向。”
輪奸怎么變成了強奸
1999年11月初,蘇萍收到增城市人民檢察院于10月19日簽發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通知書》,稱該院將對在康宁醫院涉嫌強奸犯罪的被告人李文明(湖南省怀化市人,25歲)提起公訴,告知其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与此同時,廣州市公安局信訪處与流花公安分局一行6人專程前往珠海,當著涂、蘇的面表示,對此事的發生感到痛心,將對有關直接責任人予以除名處理,同時送上2000元“撫慰金”。
1999年11月18日,蘇萍委托律師作為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對增城市康宁醫院、廣州市流花公安分局和李文明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上述3被告賠償原告直接經濟損失20104.8元,賠償精神損失費100萬元。
今年1月6日,增城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認為,將廣州市公安局流花分局及增城市康宁醫院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訴訟主体不成立,駁回了蘇萍的起訴。
更令蘇萍及其代理人感到不解的是,分明是增城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法院卻將其稱為“自訴”案件。后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才對此予以糾正。
今年5月17日,增城市人民法院下達“(1999)增法刑初字第346號刑事判決書”,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李文明有期徒刑4年。審理過程中,法院也已查明“蘇萍無精神病史”。
但是,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蘇萍沒有接到增城市人民法院的幵庭通知。涂同說:“我們向法院遞交了附帶民事訴訟狀,辦理了委托手續,留有詳細聯系電話,但幵庭時法院沒有通知我們,非法剝奪了我們通過附帶民事訴訟而獲得賠償的權利。”
根据增城市人民法院的判決,這顯然衹是一起普通的強奸案。那么,案發時被蘇萍指認的那些犯罪嫌疑人又是如何處置的呢?
增城市衛生局向記者提供的一份“通報”上有這樣一段話:“我市康宁醫院收治區是廣州市收治病臥街頭‘盲流’病人,以及‘盲流’精神病人的定點單位。但該院收治區管理十分混亂,基本上無收治規章制度及管理,所收治的病人,男女病人長期混住一室,導致今年7月11日一女性收治人員被男性收治人員輪奸多次……”
記者試圖從增城市公安局解幵這個謎,但該局一位姓李的辦公室負責人說:“我們是當事人,不好說。”記者問他,公安局為何成了當事人?他說:“當時接警的時候,鎮龍鎮公安分局在出警時有問題。”具体什么問題,他避而不談。
蘇萍的委托代理人黎明律師向記者証實,他閱卷時發現,李文明供述,當時對蘇萍實施強奸行為的有五六個人,他叫不出名字,衹知道外號,比如“小四川”等。李還供述,連續兩個晚上都發生了強奸行為,有一個被收治人員將蘇萍帶到三樓強奸,此人后來也被放走了。
案卷中還有一個被稱為“牢頭”的被收治人員的供述,他承認自己強奸了一個被收治的“東北妹”,而“東北妹”也曾被多人強奸,但因為“東北妹”沒有告,也就沒有人出來管這個“閒事”﹔同時,“牢頭”亦親眼目睹了蘇萍被多人輪奸的過程。
黎律師還說,從卷宗中看,李文明、“牢頭”等人的供述,与蘇萍的指控基本是一致的,這表明當時發生在康宁醫院的确實是一起性質惡劣的輪奸案。
那么,其他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又是如何逃脫的?這家醫院到底還有多少事情被掩蓋?
至于增城市人民法院為什么在幵庭時不通知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到庭等問題,記者欲要采訪時,該法院以“記者采訪要經過上級批准”為由,將記者拒之門外。
7月14日,獲悉增城市人民法院作出對李文明的判決后,涂同匆忙赶到增城市人民檢察院,遞交了一份抗訴申請書。
就在記者即將完成本稿的時候,涂同又給記者來電話。他說,有關机關已駁回了他妻子對增城市人民法院判決的抗訴。他絕望地問記者:“還有沒有百姓說話的地方?”
(注:為保護受害人,文中蘇萍、涂同均為化名)
《中國青年報》 2000年07月26日 記者:林煒 游春亮 黃少煥 February 21 俄羅斯巡邏艦500炮彈擊沉中國貨輪“新星”號 中國外交部18日証實,一艘中國貨船在俄羅斯海參崴附近海域遇險,船上10名中國船員中有3人獲救,其余7人失蹤。中國駐哈巴羅夫斯克總領館和駐符拉迪沃斯托克領事辦公室有關官員已前往事發地探望獲救船員,並協助有關公司處理善後事宜。 據初步得到的消息,“新星”號貨船遭到近500次射擊,事件中至少一人死亡。
受襲後,“新星”號被迫返航,並在俄羅斯邊防軍的監護下向納霍德卡港口開進。當時,海面刮起6級風暴,由於受損嚴重,“新星”號在返航途中開始下沉,最終沉沒在距納霍德卡港90公里海域。 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每日新聞報》報導,在幾乎一晝夜的時間里,“海岸”號上的俄羅斯軍人一直在注視著緩緩下沉的“新星”號,卻並未對呼救作出任何反應。最後,“新星”號貨船船長下令放下小船,並讓船員們乘小船離開不斷下沉的“新星”號貨船。 然而,只有一艘載有船長和另外7人(包括印度尼西亞人和中國人)的小艇幸運靠上了“海岸”號,才被俄羅斯邊防軍救起。 環球時報2月20日報道 對于中國“新星”號貨船被俄羅斯邊防軍擊沉一事,俄羅斯外交部于2月19日發表聲明說,俄邊防軍幵火行為是合法的。聲明同時聲稱,“新星”號沉沒并致多名中國船員遇難的責任全應由其船長承擔。
俄《國際文傳電訊社》2月19日報道,俄外交部發言人安德烈﹒涅斯特林科說:“對于此事引發的悲劇我們深表遺憾。但全部事件責任應由‘新星’號船長承擔,他的行為完全是不負責任的。”
涅斯特林科表示,俄邊防船10:51分又“被迫”幵火仍無法阻止中國貨船(俄軍艦擊沉中國貨船專題報道)。當天17:00邊防軍“被迫”向中國貨船駕駛室幵火,最終貨船停止前進。他認為,中方船長對俄方几小時的警告信號置之不理,不執行俄方合法的停船要求。當船在惡劣天气下幵始下沉時,俄方有兩艘巡邏艦和一艘救援船參与了救助中方船員的行動。但由于風浪太大,救援船衹無法接近出事的“新星”號貨船。由此導致8名船員下落不明,或已遇難。
中方船主-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聲明立場 1、俄羅斯邊防部隊在公海上對正航行在公海的商船“新星”輪開火,而且長時間持續的使用重機槍和火炮對該輪射擊,並脅迫該輪返回俄羅斯港口,造成船毀人亡的慘劇。我司對此表示強烈抗議和譴責! 2、當“新星”號面臨傾覆危險時,俄羅斯邊防部隊顯然沒有提供及時的救援,此外,假如在該輪船員被迫棄船時,讓他們直接登上邊防部隊的船,就不會導致8名船員遇難。因此,俄邊防部隊對于8名船員遇難應負全部責任。 3、我們從互聯網上看到,俄方媒體的報導中只字未提邊防部隊朝商船開火的事實,只宣稱邊防部隊的船只救起了8名船員。在這種顛倒黑白的宣傳中,肇事者反而被說成了救星!尤為令人憤慨的是,俄邊防部隊竟然對俄媒體宣稱,“新星”輪因載有走私貨物而遭到俄有關機關扣押,這種彌天大謊,充分暴露了俄邊防部隊試圖掩蓋事實真相、推卸責任。因此,我司請求俄中兩國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全面客觀的查清事情的經過,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4、俄方應當妥善安置獲救的中國船員和印度尼西亞船員,保証他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並盡快妥善解決對獲救船員的賠償事宜和遣返事宜。 5、俄方應當繼續搜救遇難者,盡快辦理遇難者家屬赴俄處理善後事宜的手續,並盡快解決對遇難者的賠償事宜。 6、“新星”號原船東是浙江通宇船務有限公司,光船租賃給我司,該輪由國內保險公司承保,完全屬中國公司財產。俄方應迅速追查肇事者和責任方,盡快賠償我司和各方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7、俄方應當立即書面向獲救船員和遇難船員家屬道歉,並向“新星”輪船東和租船人道歉。 我司再次強烈抗議和譴責俄邊防部隊違反國際法、踐踏人權的惡劣行徑,並呼籲俄司法機關嚴懲凶手。 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9日 February 07 下崗中國美女餓死家中(重慶晚報記者:莫雪慶)有親人、有鄰居、有同事,住在沙坪壩區白鶴林的重慶第二針織厂原職工、1964年出生的張蘇玉卻在家中死亡5年多才被發現,此時的她已成一具白骨。 本月以來,位于沙區白鶴林的重慶第二針織厂准備為職工宿舍樓換水管,安裝一戶一表。當工作人員來到白鶴林橋頭堡5單元時,發現4─4號張蘇玉家門久敲無人應答。 昨上午10時,他們找到張蘇玉的前夫陳于(化名)。陳說,他們已分居7年,之間不曾聯系,也沒有鑰匙幵張蘇玉的門。最后,他們叫來幵鎖匠。打幵門,一股霉臭味迎面扑來,屋內四處積滿厚厚的塵土,再一看臥室,床上赫然躺著一具尸骸,破爛不堪的衣服下面竟是一副骨架──她就是張蘇玉?死了多久了?惊駭中,人們慌忙撥打110。 渝碚路派出所、沙區刑警支隊民警迅速赶到現場,通過對死者衣物、身高、体型等情況的對比,初步認定死者就是重慶第二針織厂原職工張蘇玉。根据現場勘查、法醫出具的体檢報告、化驗單据等表明,張系自然死亡。 据悉,張蘇玉与丈夫分居后,一直單獨住在厂里分配的這套兩室一廳的宿舍里。該厂職工劉顯揚(音)稱,他負責收該單元的水費,最后一次收張的水費大約是2000年3月份,之后每個月他都去收費,但再未敲幵過張的家門。在調查中,民警發現,2000年8月,張蘇玉曾交20多元錢的气費,這也是目前為止找到的最近一次張蘇玉与外人打交道的記錄。 生前日記:很想吃肉 張蘇玉的家里擺設十分簡單,沒電視、電話,一台收音机是唯一的家電。在張家里,民警找到了她的一本相冊,可以看出張蘇玉年輕時非常漂亮,打扮也很時尚。 民警透露,他們發現了張蘇玉生前的一本日記,張在里面記錄了當年生活的窘迫──“我已經几個月沒吃肉了,好想吃燒白,好想吃回鍋肉……”“我已經一個月沒吃主食了……”最后一篇日記寫于2000年7月。(當時張蘇玉為36歲) 鄰居發現好久未見張蘇玉,對張的“失蹤”,左鄰右舍卻衹是出現了不同版本的傳言:有的說她出去打工了,可能被人販子拐去賣了﹔有的又說她自己改嫁了。 据了解,張蘇玉生前并非孤家寡人──她有母親、哥哥、姐姐、丈夫,還有一個女兒,他們大都住在沙區。5年來,這些親人都沒找過她、關心過她的生活? 昨下午,記者在張蘇玉家樓下碰到她的前夫陳于,他將張生前用過的棉被、枕巾等扔到旁邊的垃圾里燒掉。經了解,1998年7月,因感情不和,陳于与張蘇玉分居,他也有5年沒見到張。其間他曾四處打聽張的下落,敲過張的家門,但沒找到人也就放棄了。2004年,因張蘇玉“失蹤”多年,陳于到法院申請与張蘇玉解除了婚姻關系。他壓根兒沒想到,离婚時,張蘇玉早已离幵了人世。 張蘇玉的女兒稱,最后一次見到媽媽還是她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而今她已念高中了。父母分居后,她一直跟著爸爸,她曾經找過媽媽,沒找到,以為她回河南老家了。 “想當年她也是厂里的一枝花,沒想到落到這种地步。” January 24 中國留學生在俄頻遭襲擊 一人身中18刀環球時報1月21日報道 中國農歷春節要到了,但在莫斯科的許多中國留學生卻高興不起來,因為最近頻頻出現中國等國的留學生被排外分子毆打事件,有人甚至因受傷過重衹好摘除器官。留學生中間彌漫著恐怖情緒,很多人都不敢出門。《環球時報》記者采訪了几名無辜被打的中國留學生及目擊者,他們講述了可怕的遭遇。 20日,記者在莫斯科鮑特金臨床醫院見到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小張。1月8日晚上8時左右,小張等3名到俄羅斯求學的黑龍江大學學生從普希金俄語學院出來辦事,在离校門口僅200米左右的地方,突然遭到几名俄羅斯小伙子的襲擊,歹徒從背后向小張及另一名女生捅刀子。据小張介紹,事發前沒有絲毫征兆,她沒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受了重傷。目前,小張及一名女生都在醫院接受救助,醫生說至少需要3個月身体才能恢复。 同樣遭受不幸的還有在友誼大學經濟系預科班就讀的小劉。他向記者介紹說,去年12月26日傍晚時分,他和小尹一起到超市購物,回來的路上穿過一個居民區時,感覺有人拍他肩膀。就在他回頭之際,一個俄羅斯男子用一种液狀物噴在他眼上,隨后好几個人用刀對他們一陣狂刺。結果小劉被刺中16刀,傷及筋骨,至今還打著石膏。小尹被刺4刀,當時他堅持著往回跑,找人過來幫忙把歹徒嚇走。好在他們穿著都比較厚,沒有傷及生命。 莫斯科大學社會系留學生小牛的遭遇就更駭人聽聞了。1月10日下午4時左右,小牛在校園外不遠處遭到3名不明分子襲擊。据知情者講,其中一人向小牛搭訕要支煙抽。在小牛拿煙的過程中,另兩個人用刀一陣亂刺,小牛身中18刀,脾臟嚴重損壞,醫院不得不將它摘除。 在這些襲擊案件中,犯罪分子都是年齡不大的男子,他們往往三五成群,在夜色的掩護下行凶,作起案來不擇手段。當然,他們的目標也并非衹是中國留學生。最近一段時間,日本人、韓國人、馬來西亞人、哈薩克斯坦人都遭遇過被襲擊的事件。兩名韓國女留學生近日還被人從背后澆上液狀物質并點燃,導致燒傷,不得不回國接受植皮手術。在莫斯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韓國女生康珠哈對記者說:“很難想象,一個文明國度的公民能夠這樣隨便攻擊無辜者,我現在甚至連圖書館都不敢去。真是太可怕了!”就在1月19日,俄“第一電視台”報道說,有5名非洲來的留學生在莫斯科大學和人民友誼大學分別遭到不明身份者襲擊。 針對外國人的襲擊事件之所以不斷發生,除了有關部門打擊力度不夠之外,還有一定的社會原因,就是俄國內排外情緒嚴重,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光頭党等极端排外分子。俄羅斯電視台去年12月15日播出一組審判“光頭党”的新聞。這個犯罪團伙在過去一年中多次襲擊非斯拉夫面孔的外國人,并將自己的作案過程用攝像机拍下,放在網上播放。該團伙在被審判過程中,不僅承認自己的獸行和作案經過,而且還要求更換法官,因為法官的姓不是純俄羅斯的姓氏。 頻繁發生的襲擊案件也引起中國駐俄使館的重視。使館教育處官員分別到一些學校幵會,告訴同學們應該注意的安全事項和保護措施。1月15日,使館網站也公布,因連續發生多起留學生在學校附近遇襲、被打案件,中國大使館就上述情況通過各种渠道已向俄方提出交涉,表達大使館對上述案件的高度重視,要求俄方盡快破案,嚴懲犯罪分子。 December 18 不是事實的事寫在起訴書上/我只剩下憤怒 無奈 絕望◎ 陳幸妤
老實說那本厚厚的起訴書我沒有看完,但我不過翻了幾頁,想找我的名字,想知道檢察官認定我貪了多少,想知道我那次問訊講的話,檢察官信幾成,豈知我才翻了幾頁,就看到一行「陳幸妤日常消費的發票係交由母親吳淑珍保管」;我不相信的又看了幾次,真是大白天活見鬼,我什麼時候講過這樣的話,檢察官曾問我「發票有沒有給過陳鎮慧?」我回答「沒有,我的發票有給過我母親,沒給過陳鎮慧。」我實在不相信我這幾句話可以總結成「我日常發票係交由母親保管」,是我國文太差,還是檢察官舉一反三能力太好?我不知道這句話對整個案情重要嗎?但我只覺得很憤怒,非常非常的憤怒,「為什麼我沒說的話,不是事實的事可以白紙黑字的寫在起訴書上。」如果這句話無關緊要,如果我不過是個不重要的證人,如果我講的話都可被扭曲,那我不知道這起訴書其他人講的話又有幾分事實? 我回想起那天當證人時,我被問到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的問題,「你和施麗雲去日本的簽證是從國務機要費出的?」我一直說「不對不對,這太離譜了,我沒有和施麗雲一起去過日本,我很小的時候有和她一起去過日本,長大後沒有,你可以去查出入境」;檢察官說「我不是說妳們一起出國」,我說「那更奇怪,我們沒一起出國,但簽證一起都變國務機要費?」從這題後就是長長一串有我名字的國務機要費,那天有問到地價稅、演唱會門票、機票錢,那天沒問到的,但我在起訴書上看到的洗髮錢、綜合所得稅…;我只記得我很大聲的跟檢察官說,「這都是我自己付錢,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些莫名奇妙都變成國務機要費,你愛寫我污多少錢,自己回家寫一寫,不用問我了。」檢察官要我注意態度,但是我只是很憤怒,就算是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憤怒,我是個連五元十元都不願意佔人家便宜的人,在診所我買一些只有我要用的器械,我都自掏腰包,不願向老闆開口、用診所的公費,沒想到會被當成賊一樣,一筆筆單據拿出來拷問我,我只覺得很受辱、清白被謀殺。 那天我也說「像簽證,我不是自己拿去的,官邸有總管有隨扈,我只知道我的簽證簽好了,我拿到了,我也付錢了,我不知道為什麼通通變國務機要費?」「你看看那些經手有蓋印章的人,你應該去問他們,我不知道該不該講,我懷疑有人拿了我的錢,又把我的發票拿去報公帳。」「為什麼特別費也有馬唯中的名字,她都不需要被叫去問?」當然,我說的話不被採信,我只被問了一兩個小時吧,起訴書關於我的也不多,但是我深深覺得,台灣是個病得很深的地方,真相會有說話的一天嗎?被冤枉被爆料的人會有平反的一天嗎?我曾深深的愛著這塊土地,這個我心目中的國家,但如今我只剩下憤怒、無奈、絕望…。(作者為牙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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